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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来源:上海出口退税网  发文日期:2015-05-04

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7%、增值税征税率17%,征退税率差为0,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有什么要求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单证信息齐全了才能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根据当期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实务中,企业可以不管具体的业务,只需将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即可。您公司增值税征退税率都为17%,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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