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关于下发本市2014年12月份企业实体吸纳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名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5-02-28 文号:沪地税所〔2015〕11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税务局:

  现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014年12月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认定名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的规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 关于享受“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认服商〔2014〕1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沪地税所〔2015〕11号附件.rar

上一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下发本市通过2014年度年审和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021-51559696 传真:021-51559699
地址:虹口区花园路66弄嘉和国际大厦1号楼2301~2305室
沪ICP备1601142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822号
Copyright©2008-2013 BOC. 上海博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