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都必须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法规依据: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第2号令);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3]2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2-02-03
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都必须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法规依据: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第2号令);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3]2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