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方便企业办事,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海关总署决定对2015年5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该项新政策实行,意味着5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结关之后,由海关总署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企业将不需要到海关领取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可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
上海出口退税网提醒:海关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系统将于6月1日起停止运行,因此对于4月30日(含)之前的出口货物,相关企业需在5月1日至5月31日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暂时仍按照现行规定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