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15日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5-02-15 文号: 沪财税〔2015〕14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