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05-12-12 文号:财税[2005]169号
湖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