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2-01-31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4号

现将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为奖励在我国地质学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青年地质工作者,由国土资源部主管的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章程》、《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规定,经过专家初评、社会公示和评奖委员会终评,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共评出15位获奖者,每人奖金1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获奖者(详见附件)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国土资源部和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章程、奖励条例和评奖办法,在以后年度评选出的上述奖项奖金收入,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须报送审批;如果主办单位和评奖办法以后年度发生变化的,主办单位应重新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特此公告。

  

  附件: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名单

  一、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共八名)

  化建新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

  冯志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田 军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吴明安 安徽省地质调查院

  邱桂强 胜利油田地质科学研究院

  孟祥连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

  金凤鸣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

  彭云彪 核工业二Ο八大队

  二、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共六名)

  王登红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张招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李天斌 成都理工大学

  肖文交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郑建平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施俊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三、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教师奖(共一名)

  隋旺华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上一篇: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021-51559696 传真:021-51559699
地址:虹口区花园路66弄嘉和国际大厦1号楼2301~2305室
沪ICP备1601142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822号
Copyright©2008-2013 BOC. 上海博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